Vol.1032《一个人,停靠,一座城。》

 

每个城市里的人,都有到来、留下、或者离开的理由,也都会给一草一木、一楼一厦赋予自己的意义。辗转漂浮也好,落地扎根也好,总有自己丢不掉的念想、抹不去的记忆。

 

编辑:郡子 | 主播:仲夏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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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马拉雅

 

 

 

一个我永远无法亲近的城市 上海

我到上海已经有七年了。

“到上海”永远都像昨天发生的事—即便我在这里已经度过了几乎整个二十岁区间。

二○○八年,二十二岁的我拉着所有行李到上海时,整个城市只认识一个同学。

它的浮华与摩登,我多年前第一眼看到时就备受震撼——那个乘车驶往外滩的傍晚,作为旅客的我,看到延安高架两边的霓虹一点一点闪烁起来,星星点点的灯渐渐连成大片大片,一直铺漫开来,伸向蜿蜒的远方,而远方的灯火又更加恢宏气壮——你无法不被它吸引,急切地要加快速度,开到最亮堂的地方看看……

如果形容上海是个女人,她便自带傲岸。

我第一次接近她,就对自己产生怀疑。我涉世未深,怀疑自己是否具备接近她的资质:才华、品味、姿态、气质……种种维度,我都要对自己重新评估一番。

看着自己穿的衣装,如此地不显眼;看着自己的履历,如此地不名一文;看着自己独居的住所,如此地陈旧,不知何时能奔向遥远而高傲的未来。

当我一个人住下来后,就像“挖了一个洞”。用着使不完的力气,只想赶紧把洞挖大,挖到城市地心。

那种所谓“一个人住的辛酸与寂寞”,我一直没有。反而觉得,自由终于表现出它应有的方式了——一室户的上海老公房、一张床、一张书桌、一个衣柜、一台电视、一套沙发,最基本的配置。我始终像一个人旅行,住在旅馆的标间。

周末想睡多久就睡多久,工作日的晚上想看几部电影就看几部,如果有朋友来了,拖拖地板就可以一伙人四仰八叉地躺着聊天。

夜晚来临时,坐在床上看电视里的人讲上海话,我跟着一句一句学;有时候电视会忘了关,醒来就是七八点的新闻。

不怎么生病,身体强健,也感觉不到无人照料的苦楚。

靠自己打扫卫生,自己交水电煤,自己和房东结算房租,自己一点一点认识新的朋友。

但也有不方便。冰箱里的东西常常坏,一旦心血来潮去了超市或菜场,多出来的菜吃不掉就会被搁置发霉——于是我囤了好多罐头、橄榄菜、老干妈、牛肉酱、沙茶酱、芝麻酱……任何难打理的懒人时刻,拿出一瓶酱,面或粥都可以好味道。

最早住的那条路叫茅台路。它挺长,长而细密。五点钟下班时,我会一个人无所事事地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口。

沿途拍了很多照,但那时还没有iPhone。像素不高的手机,呈现出很粗的颗粒,路上伸出长长晾衣架的样子,始终停留在我的脑海里。

每个夜晚,我也是把洗好的衣服挂到街道上空的人;听到楼下门面“侬好”“再会”交错的声音,体味这城中的市井生活。当深夜到来时,茅台路上经过的卡车会把家里震几震。于是我夜里出门从不害怕,因为这个城市不会有真正宁静的时候,它二十四小时都喧嚣。

奇怪的是,即使两年后和人合租了,也好像一个人住。寂寥滋味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
我搬去了一幢更老的房子。那个冬天,有一大家子老鼠,喜欢待在家中——疏于打扫,我一直找不到缘由,后来才发现,是我爸妈带来的核桃一直留在了橱柜里,我忘了吃,招来了老鼠。

但故事并没有华特·迪士尼和米老鼠那么浪漫,我是尤其害怕老鼠的人。吓得几天不敢走去客厅,老鼠家族最小的那只,有一天就睡在我两百多块的高跟鞋里(是我当时最好的那双)——它酣香正甜,我却充满恐惧。

而越是老的房子,越是需要耐心。像人体老化的器官,房子的水管也常常血栓堵塞——冬天的热水器出不了水,要么是滚烫的,要么是冰冷的。湿冷的夜晚洗澡,总需要很大的勇气。

这时候想起来,“一个人的生活”总算有了点酸楚。

但好在我不是一个挑剔的人。对吃的不讲究,也正适合“漂泊”。

酱配白粥或者一日三餐都是包子,也并没有感到多窘迫。甚至在租第二套房子的一整年里,我都喜欢去楼下吃碗长沙米粉。湖南的朋友总说一看就不是正宗的,可我觉得饱腹又鲜美。

但每次快过年的时候,父母来,和我挤在狭小的房子里,我妈给我包一冰箱的饺子,我就觉得,终于有了“味道”。

那样难得的味道在成家后变得稀松平常。过上了有家人的生活,再回头看一个人住的几年,仿佛在演高木直子的《一个人上东京》和《一个人住第五年》。有一次在地铁上重新读,居然放肆大哭。

一个人住的时候,和一个人到城市的时候,都未曾觉得“现在已经有所不同了”——可是,当你回头,一幕一幕,竟让人潸然泪下,也不知为何。

我和上海人一起工作过、生活过,连我也无法定义,自己的孩子是不是“上海人”,虽然她的户口簿上是这样写的。我学会了上海话,从最简单的词开始,这甚至成了我学得最好的一门语言,我对它的精通远远高于英语粤语韩语。但是在最近,我却放弃使用它了。如果不是很必要的话,我选择用普通话。

这些年来,很难描述对上海的喜欢或者不喜欢——那大概意思就是“没有很喜欢”——但既然“没有很喜欢”,为什么要在这里生活呢?

可能因为,随时准备走吧。

工作的那几年里,我总是对自己充满怀疑。尽管恪守职责也严于律己,职场上表现尚可,未来也似乎一片光明。但我总觉得,这样不大对。

我怀揣着渺小的梦想,不是要在公司里谋得一席职位,而是在公司路口的报刊亭,看到自己周末写的稿子出现在杂志里,能有一整年的激动。但那样的时候太少了,大多数时间,我都不过是个写着碎碎念的博客持有者,讲着自己每天发生的事,多么平凡又渺小。

我一度沮丧,难道就这样了吗,人生就要这样在办公室坐下去了吗?

每一年,我都要办理一种叫“居住证”的东西,它证明我在这个城市尚有一丝地位,但又无法真正地成为“上海人”。和父母对户籍的担忧相比,我并不在意那看起来被赏赐的身份。

这座城市永远不会有十分亲切的时候。它就像高高挂起的灯笼,闪烁着光,但那光又不够明亮。你要借着它的光前行,却永远无法掌灯。

尽管越来越多的人在这里住下了,可不会有很多人说:“我是上海人。”我们与它,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。但奇怪的是,当你去到一个新的地方时,人们会自然地说:噢,你是上海来的。

我刚到上海工作时,曾去参加一个外教英语课程。一群人在咖啡馆里用英语聊天,老外问起你们分别从哪儿来,有个词被用得很多:Shanghainese。

假想我在这里和女儿住一辈子,我可能也不会用这个词——这真的有点奇怪。而New Yorker,就是New Yorker 吧。

Cantonese 也表示中国某个地方的人群,不过这个词涵盖的范围太广了,它不仅仅指广东人,还包括香港人、澳门人,甚至在海外所有流淌着广东血脉的人。但是Shanghainese 就只有那么一部分人。土生土长的上海人。

也许我不应该再探讨词汇的意义。总而言之,这个城市永远有一种“疏离感”,如果你喜欢它,它就是“孤独也有其所有”的世界,人与人之间都有适当的分寸。如果你不喜欢它,它就是冷漠与没有什么情分。

如果你在这个城市有喜欢的人,见一面其实并不难,到处都有轨交,虽然跨越城市的地理距离需要时间;但如果你不想见一个人了,哪怕你们就在隔壁,五米十米以外,你也可以永远不用见到。你可以有一天就在人潮汹涌的街头邂逅了久违的人;也可以每一天都装作看不见身边的人。即使是很好的朋友,也不可能频繁见面,一个月一次已经属于高频。而大多数一般关系的人,一年都不一定见到一次——很难想象我们在一个地方生活,却永远没有时间见面。

这就是上海的魔力。

我有很喜欢上海的时候,那大概在春天的梧桐发芽时,夏天的风吹散热气时,秋天的雨飘摇时,冬天的繁华在夜里永不凋零时。我喜欢它的四季分明,一定的湿度和温度,不会太冷,也不会太热。换季提醒人们,时间正在向前,你不是一无所有。你还有夹克与衬衫、背心与短裙、羽绒与围巾……你在变换衣着中,忙不迭地与过去告别。

告别的速度可以很快,有很多朋友匆匆而来见上一面,你们在地铁口说拜拜,也许一别就很多年不见。但那地铁站的一别,却是如此平凡,像小镇某个未至的夏夜,人们摇着蒲扇在街头相遇,还以为明天会见。

我珍惜和一切人的相遇。正因在这座有距离感的城市,人们相遇不易。可又有太多人从身边擦肩而过,人与人看起来又没有什么不同。

于是我记住了特别的故事,每天都有人讲述“离奇”——连我也不例外。但这些离奇的故事,并不足以抵抗平庸。当略有成就的我们走入人群时,我们仍像走入了分不出颜色的海洋,所有的珊瑚礁只在海底闪烁。

这座城市有流水一样的力量。有人在其中被冲刷、磨得圆滑,挣扎然后失去了方向;我们在其中,手牵着手,被它冲着前行。

女儿算是“土生土长的上海人”,她也是我在这个城市最亲的人了。尽管如此,作为异乡人的我总觉得,我们之间有着天生的距离。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永远地离开上海,会不会对它有牵挂。

过去来的时候,我和自己说,随遇而安。现在我还在这里,我仍和自己说,安之若素。感谢它赋予我的平凡故事,我也努力理解它的照顾不周和冷漠。

正如保罗·格雷厄姆在《市井雄心》中所说:每个城市都倾向于一种雄心壮志。

也许上海已经给了我了。

 

 

垫乐及素材:

编辑:郡子 | 主播:仲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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